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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——创业房租补贴

来源: 2022-08-03 21:48

申请条件:在本市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,且距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不超过2年。创业者租赁的房屋或工位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进行备案登记,并不得分租转租;

2.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,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;

3.产权清晰,且不属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有房屋。

补贴标准: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正常生产经营的,给予其创办企业最长2年房租补贴。

1.租赁房屋创业的,每月1000元。在此基础上,每带动1人就业(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,下同),每月再增加500元。每月最高2500元。

2.租赁工位创业的,每月300元。在此基础上,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,每月再增加300元。每月最高600元。

3.对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,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。房租补贴享受期限自首次领取之月起连续计算,最长24个月。

经办流程:创业者申请房租补贴,按以下程序向租赁房屋坐落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:

1.申请。创业者填写《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资格登记表》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
2.核查。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、法定代表人就业登记、社保缴费情况核对和现场核实。

3.确认。经核查符合条件的,区人社局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。

4.申领。资格确认后,企业按季度申领房租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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